彰化縣芬園鄉的單親媽媽王小姐因家境貧困急需救助,勇敢向彰化縣政府求救,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立即派員前往關懷訪視,並協助其申請「特境家庭緊急生活扶助」紓解困境,政府的「及時送愛」讓這位單親媽媽備感溫馨。
六十七年次的王小姐,獨自扶養2歲的大寶及未滿1歲的早產兒小寶,因經濟拮据,常常三餐不繼,早產兒小寶更常需至醫院就診,醫療費用負擔相當沉重,微薄的收入常不足繳交健保費用,更遑論提供孩子穩定的生活環境。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凡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者,皆會給予即時關懷及生活補助等照顧。
「特殊境遇家庭」係指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二點五倍,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規定,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三、家庭暴力受害。
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六、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七、其他經本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彰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及相關實施辦法,可至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網站(http://www.chcg.gov.tw/social/06service/service01_list.asp?cate_id=2389)查詢。
如有疑問請逕洽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柯小姐(04)764150分機0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