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用路人及駕駛人安全,彰化市交通警察大隊即日起,開始日間攔查取締,為的是要讓駕駛人知道,不只晚上會攔查,早上也會取締,也會是要知會駕駛人「飲酒不能過多」
國內重大交通事故發生件數及死亡人數自2007年幾乎每年下降,去年首度不降反升!根據彰化縣警察局統計,轄內100年度因酒醉駕車發生交通事故711件,造成27人死亡,843人受傷,較99年發生660件,造成20人死亡,806人受傷,死亡人數增加7人,肇事原因仍以酒駕為首,其中白天酒駕有攀升趨勢,警方將加強白天時段攔查取締酒駕違規。
民眾經常認為,警方不會在白天攔檢酒駕違規,當駕駛人心存僥倖時,生命、財產、家庭也都將陷入危害當中,不得不慎。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後駕車罰則最高處以新台幣20萬元,另酒駕肇事致人傷亡者,最重判處五至七年徒刑。
另外據瞭解,中午就喝酒的以公司行號聚餐或宴會者居多,因此警察局蔡局長表示,為避免酒後駕車肇事造成傷亡,將要求員警白天執行巡邏、守望等勤務時加強攔查行車不穩的車輛,且規劃白天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並呼籲民眾切記「請勿酒後開車,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據彰化縣警察局統計,每4件交通死亡案件就有1件與喝酒有關,處理交通事故員警表示,酒駕其實很危險,就算沒撞到人,偶爾也前往處理自撞電桿或路樹或掉入水溝之死亡交通事故,也就是「逃得了警察的取締,但卻可能逃不了死神的追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