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日前召開「101年度第2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審議結果「彰化集樂軒」指定為彰化縣縣定古蹟,「社頭泰安岩」登錄為彰化縣歷史建築。
本次由管理人自行提報且具指定與登錄意願,計有古蹟候選標的「彰化集樂軒」,及歷史建築候選標的「社頭泰安岩」,「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北投奠安宮」、「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新北投車站」、「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麻豆林家古厝」、「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鹿港施家古厝」、「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斗六一條龍」、「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嘉義一條龍」等7棟建物,係依文資法規定,於暫定古蹟後6個月內,召開會議審議;「歷史建築-溪湖糖廠五分車站」,由台糖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處,認為原指定公告範圍過大,提請重新審議登錄範圍。
經委員於審議會議充分討論與評估,並聽取所有權人意見後,通過指定「彰化集樂軒」為縣定古蹟,及「社頭泰安岩」登錄為歷史建築,提報之所有權人甚是喜悅,均表示願共同維護彰化縣之有形文化資產。
「歷史建築-溪湖糖廠五分車站」,經委員審慎評估後,咸認台糖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處提報縮小登錄範圍,恐無法完整保存並發揮再利用功能,因此決議仍維持原公告登錄之土地範圍。
另外,「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北投奠安宮」、「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新北投車站」、「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麻豆林家古厝」、「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鹿港施家古厝」、「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斗六一條龍」、「暫定古蹟原臺灣民俗村-嘉義一條龍」等7棟建物,暫定古蹟依期限內審議案,經委員會決議「為兼顧所有權人之權益,及再進一步確認該暫定古蹟之保存價值等,將另擇期安排委員進行現場勘查,於下次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以資周延」。
本次會議,彰化縣文化局完成指定及登錄行政程序後,彰化縣古蹟及歷史建築將各增1處,計有古蹟43處、歷史建築72處,未來將透過教育宣導,讓民眾對彰化縣境內之文化資產,有更多瞭解與認同,並豐富鄉土教育。
本次通過1處彰化縣縣定古蹟與1處歷史建築,各具底蘊的歷史面貌及特色,簡述如下:
(一)彰化集樂軒:
位於彰化市的「彰化集樂軒」,建於清同治或光緒年間,於日治昭和9年(1934)落成。集樂軒為彰化地區著名的北管曲館,創始人楊應求,於清朝時渡海來台,將曲館規模及北管戲曲帶到彰化,先後成立四大曲館:南門梨春園、東門集樂軒、北門繹如齋,西門月華閣。
集樂軒北管團,是南瑤宮六個媽會中二媽的固定出巡轎前,在彰化地區享有盛譽,見證了彰化地區北管之發展歷史,內部保留了具地方民俗意義的家具、戲服、匾額等珍貴物品。
(二)社頭泰安岩:
位於社頭鄉的「社頭泰安岩」,為清道光14年(1834),由張姓先人(據傳為張娘傳君)由廣東省潮州府饒平縣牛皮社邑放庄,奉請當地 觀世音菩薩,隨之移民來台奉祀於此地。清咸豐年間,由信徒募款,以木竹造小廟安奉,當地又稱為觀音廟(或稱觀音亭、觀音祀)。香火傳承距今,已有178年歷史。
日治明治41年(1908),重修成泰安岩現今格局。日治時為張厝、芋寮(廣興村)的公廟,為社頭鄉社頭二保之公廟,地址為台中州員林郡社頭庄社頭二保武東保343番地。泰安岩原由德高望重的地方名仕張金昌擔任管理人,戰後由張俊原接手,其行政管理原屬寺廟管理人制,後於民國70年7月19日,變動為管理委員會制至今,後又曾歷經二次重修。因廟方有感於本建築有其歷史文化保存之價值,因此由廟方管理委員會,向縣府主動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