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江文賓 / 玉女 報導】為避免公共工程土石方非法棄置案件的發生,106年6月13日上午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主任秘書陳世麟率建設課課長張均輔、政風室主任劉昌元等人,針對正在施工的辦公廳舍興建工程,抽查車輛載運土石方的流向,雖然未發現有違規棄置的情形,但是有司機因路況不熟而未依核定路線運送。
北斗鎮公所辦公廳舍興建工程自106年6月2日起進行地下室開挖,因此,該公所除督導工地施工品質與安全衛生外,並依照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等相關規定,要求承包商訂定處理計畫,須將營建剩餘土石方必須送往合法場所處理,且對運送時間、地點及驗收憑證等,均有嚴密規定,以加強管制。主任秘書陳世麟說,對於本次抽查發現廠商未依處理計畫按核定路線運送的情形,該公所將要求限期改善。如未改善,按契約規定扣帳、停止估驗或終止契約。
政風室主任劉昌元指出,「彰化縣營建剩餘土石方及混合物處理自治條例」自97年2月14日修正後,迄今已逾9年,不符實務需求,建議縣府邀請相關單位共同修訂該自治條例,將「未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者,加重處罰」、「運載營建剩餘土石方及收容處理場所載運出場之車輛,應裝置具追蹤流向功能之設備(GPS)」等規定納入自治條例中,以有效管理。民眾如發現有濫倒廢棄物或土石方的情形,請立即通知所在地公所或縣府,共同為環境保護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