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察局100年度採購巡邏車55輛,(19)日上午舉行授車典禮及校閱,由彰化縣縣長卓伯源主持,並強調彰化縣政府基於充實警察裝備是打擊犯罪、維護治安工作的必要作為,因此,全力支持警用車輛之汰舊換新,以期落實治安維護工作,營造一個安定、安心、安全的居住空間與環境。
卓縣長表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今年度採購43輛休旅式警用巡邏車,採用二廂式車身設計,車身較一般轎車高,配備LED警示燈,具備高亮度及節能省電之特性,對於員警夜間執行巡邏、路(臨)檢勤務,提升員警執勤安全性,另由於車室空間大,可增加攜行執勤裝備(如交通圓錐、警示牌、警示燈等)之數量,同時配備「行車影像紀錄器」,可紀錄員警執勤行車狀態,有效強化蒐證效能,相信此批警用車輛投入治安行列後,將更能有效消除犯罪死角,提升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之能力。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今年度購置警用車輛總經費為3,400萬元整,其中700萬元是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另外2,700萬元是警察局向彰化縣政府提出100年度第1次追加預算經費。警察局長蔡義猛感謝卓縣長支持警政各項經費預算,如辦公廳舍整建、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建置、汰換逾使用年限警用車輛等經費編列。同時加速解決部分辦公廳舍老舊暨不敷使用的問題,如已落成啟用的芳苑、溪湖、鹿港分局辦公大樓及源泉派出所、秀安派出所、興建中的彰化分局及田中派出所及規劃興建的莒光派出所新建工程整建,均仰賴彰化縣政府充足之經費奧援。今年度汰換嶄新型式警用車輛,除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外,並能鼓舞提振員警士氣,彰化縣警察局將持續秉持維護治安的強烈使命感,強化治安維護工作之推動及落實為民服務之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