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屋報稅時間到了,許多鄉親不懂房屋稅及土地稅與補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也在最近進行房屋稅及土地稅與補稅宣導,期望讓鄉親知道如何繳教房屋稅及土地稅問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在執行房屋稅籍清查時,常發現民眾自行增、改建房屋,且並未取得相關建管單位許可執照,此類違章房屋仍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若未依規定申報,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同。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對於申請重購退稅的土地,已核准退稅的納稅義務人應遵守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不得轉作其他用途或隨意遷出戶籍等規定,否則,一旦被查獲,將被追補原退還稅款。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不得轉作其他用途或隨意遷出戶籍,但因子女就學需要、因公務派駐國外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原因,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於該地者,不在此限。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各稅捐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項,稅務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