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7年6月總統公佈「家庭暴力防治法」後,使得家庭內的暴力不再是家務事,加上彰化縣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透過各種管道大力宣導,許多被害人受到鼓勵勇於求助,也顯現社會逐漸注意暴力對家庭及個人的影響,這種氛圍對於被害者選擇向外求助應達支持作用,但要踏出第一步並不容易,因為對於接下來要作的許多抉擇,都是極大挑戰。
以阿明(化名)為例,為讓太太在家中安心照顧孩子,自己終日忙著工作賺錢,並將薪水及財產交由太太掌管。未料,太太竟流連網咖,參加網友聚會,經常率性離家,置孩子於不顧;阿明向岳父母求助,卻得不到他們的支持與認同。甚至發生太太同意與他行房,次日卻以妨礙性自主向阿明提告,雖然以不起訴處分,驚魂未定的阿明覺得事態嚴重,太太已非他所認識的那個人了,在親友的陪同下,勇敢地向縣府社會處求助。
社工接到通報後,安撫阿明焦躁不安的情緒,透過會談了解他的想望及顧慮,同時安排心理諮商服務,協助雙方釐清對婚姻的看法及討論財產分配問題,社工原期望能修復雙方關係,但兩人對婚姻已無留戀,又牽涉到金錢,縣府社會處轉介家暴事件服務處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討論財產之歸屬、離婚訴訟及孩子監護探視事宜。
阿明因為此事件已將原工作辭掉,專心照顧孩子,社會處將評估阿明生活狀況穩定後,轉介就業服務站,尋找一份能展開新生活的工作。在彰化縣家暴中心社工陪伴下,阿明不再感到無助焦慮,對於未來也充滿信心。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呼籲身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要勇於向外界求援,社會處聯繫電話為(04)725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