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地政事務所地籍圖重測成果公告日期自101年9月25日起至101年10月25日止公告三十日,重測範圍包括員林鎮湖水坑段、三塊厝段全部土地及東山段小嶺頂登山道以南部份土地,共三段計2805筆土地,重測後段名變更為湖水段、大峰段及員草段、中東段等四段,公告地點在該所第二課二樓(即後棟二樓),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可至公告場所閱覽公告圖冊或上網查詢(http://resurvey.nlsc.gov.tw)公告資料。
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至公告場所閱覽公告圖冊時,請記得攜帶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等;如對重測結果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向公告場所工作人員詢問,尋求解決。
如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可提出異議複丈申請書並繳納複丈費,由地政事務所訂期辦理複丈,其異議複丈結果無誤者所繳複丈費不予退還,複丈結果確實有誤者,地政機關即依法辦理有關圖冊更正,所繳複丈費予以通知退還。
另重測公告期間辦理土地分割、合併複丈、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必需檢附同意書,「同意以重測成果確定之結果為準」,不同意者應俟重測成果公告確定後再受理。如尚有疑問,歡迎面洽或來電詢問(電話:04-8368264、04-8320310轉209),員林地政事務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