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針為民眾經常食用之榨菜絲、金針、酸菜、脆筍尾、筍片…等進行二氧化硫(漂白劑)殘留量檢驗,並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方法,利用通氣蒸餾及滴定裝置測定出食品中的殘留量。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於金針乾製品為4.0g/kg以下、杏乾2.0 g/kg以下、白蘿蔔1.5 g/kg以下、動物膠、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0.5 g/kg以下、糖蜜及糖飴0.3 g/kg以下、樹薯澱粉0.15g/kg以下、糖漬果實類、蝦類及貝類0.10 g/kg以下、蒟蒻、非直接供食品用之蒟蒻原料0.90 g/kg以下、直接供食品用之蒟蒻原料0.030 g/kg以下、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0.030 g/kg以下,但飲料(不包括果汁)、麵粉及其製品(不包括烘焙食品)不得使用。
聯合國糧農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的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 (The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依據動物試驗結果,並設定100倍之安全係數估算,建議對亞硫酸鹽每日可接受攝取量 (ADI) 為0.7 mg/kg body weight/day,故成人每日攝取容許量約為42mg(以60 kg體重計)。除非經常性大量攝食,否則偶而超過每日攝取容許量亦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一般人食用亞硫酸鹽後,在體內亞硫酸鹽會轉變為硫酸鹽,然後隨著尿液排出體外,而通常成人每日可經由尿液排出2.5-g之硫酸鹽。
但是對於體內缺乏亞硫酸鹽氧化酵素(Sulfite Oxidase)的人而言,食用含有超量亞硫酸鹽的食物,因無法將亞硫酸鹽氧化成硫酸鹽而排出體外,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之過敏反應,引發哮喘與呼吸困難。
金針等乾製品極不耐儲存,顏色逐漸轉為暗褐色,衛生局呼籲民眾勿選購顏色太鮮豔之榨菜絲、金針、酸菜、脆筍尾、筍片等食品,烹煮前先充份浸泡沖洗降低二氧化硫的殘留量,業者更需有二氧化硫限量法規常識,避免超量觸法,讓民眾吃的健康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