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為提升鹿港地區觀光旅遊服務品質,提供居民與遊客優質公共建設服務,已興建完成鹿港北區旅遊服務中心,並改善北區停車場服務環境及周邊綠地綠美化環境,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託民間企業經營,即日起至101年11月15日止辦理上網公告相關事宜,歡迎各界符合資格者踴躍參與甄選,另於101年10月24日下午14時30分於臺中市福華大飯店5樓504會議室舉行招商說明會,屆時歡迎各界前往參加瞭解。
彰化縣政府委託民間企業營運範圍包括旅遊服務中心、停車場及周邊綠地,營運期間為3年,經認定為營運績優廠商可再續約2年,並提供旅遊諮詢、商業服務、簡易餐飲和停車場等服務,停車場服務考量在地民眾及旅客停車需求,採假日收費平日免費的收費方式,盼引進民間企業經營理念,提供積極創新的公共服務品質,導入經營創意,注入服務活力,營造政府、企業與民眾「三贏」的局面。
相關資訊及申請須知即日起至101年11月15日止可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促參網頁(http://ppp.pcc.gov.tw/ppp.website/)或彰化縣政府網頁參閱查詢,或電洽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營運管理科陳浴秉先生(04-728748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