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doh.gov.tw,通報專線:02-2358-7343。
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呼籲民眾,購買化粧品時應注意標籤、仿單,應依核准標示,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並應刊載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消費者倘發現購買化粧品標示不清,請勇於舉發,以利衛生機關適時出擊查核,捍衛民眾使用安全。